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,明确了食品销售者在日常经营中的19项主体责任。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市场,保障食品安全,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。其中,酒类经营作为食品销售的重要环节,需特别关注以下关键责任内容。
19项主体责任涵盖了食品采购、储存、销售、追溯及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。具体包括:第一,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,确保食品来源合法、质量合格;第二,建立健全食品进货记录制度,实现全程可追溯;第三,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,及时清理过期、变质产品;第四,销售场所需保持清洁卫生,防止交叉污染;第五,明确食品标签标识规范,不得虚假宣传;第六,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,提升责任意识;第七,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,负责日常监督;第八,配合监管部门检查,如实提供相关资料;第九,对消费者投诉及时响应并处理;第十,禁止销售无合法来源、假冒伪劣食品;第十一,严格执行食品储存条件,如温度、湿度控制;第十二,对高风险食品(如酒类)实施重点管理;第十三,公示食品相关信息,增强透明度;第十四,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;第十五,定期自查自纠,消除安全隐患;第十六,确保食品广告真实合法;第十七,对进口食品履行额外查验义务;第十八,推行“明厨亮灶”等公开措施;第十九,承担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民事或法律责任。
针对酒类经营,市场监管总局特别强调,酒类作为易出现安全风险的食品类别,销售者需加强源头管理,严格查验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,尤其是散装酒类需标注生产日期、酒精度等信息。同时,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,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标识。酒类经营者应建立销售台账,确保每一批次产品可追溯,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时快速召回。
此次政策的出台,将推动食品销售行业整体规范化,酒类经营者需尽快对照19项责任进行自查整改,避免因违规面临处罚。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,也可参考这些责任内容,选择合规商家,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。市场监管总局表示,将加大执法力度,定期开展专项检查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